团学志宣各部门、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中国政法大学1502团支部的回信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团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的方案>的通知》(中青发【2018】2号)精神,按照《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中南大党字【2018】24号)要求,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学院团学组织、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2月
二、活动主题
青年大学习
三、参与对象
团学组织、全院团员青年(含本科生、研究生)
四、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
3.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的回信内容;
5.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基础团务知识
(1)“三会两制一课”学习视频:
http://m.v.qq.com/play/play.html?coverid=&vid=p06170pjskf
http://m.v.qq.com/play/play.html?coverid=&vid=e0617kgday4
https://v.qq.com/x/page/n0629bvdiod.html
(2)《入团第一课》学习视频:
https://v.qq.com/x/page/n03992rkrg6.html?ptag=2_6.1.1.15689_copy
五、活动内容
按照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通过构建“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督学”六位一体的学习体系,着力锻造一批团员青年理论宣讲骨干,创建一批面向团员青年的“新时代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形成一系列团员青年研习理论及实践成果。
(一)创建“新时代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
1.创办“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
学院团委(团总支)依托现有团属工作阵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积极创办“新时代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将其作为学习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工作阵地,推动学习到基层、学习常态化、学习有成效、学习有创新、学习有成果。学院根据已有的相应基础和条件进行建设,创建组织须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创建组织的相关情况请及时报送院团委(见附件1)。
学院“新时代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建立常规活动制度,每学期均应根据不同阶段主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注重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情况和特点,坚持效果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讲习、学习和研习活动,并根据团员青年的参与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
2.开设网上学习阵地
团学组织、各基层团支部可利用团属新媒体平台,开设“新时代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的网上学习阵地,设置专门栏目,以文字、图片、H5、小程序、微课堂视频、直播等形式,将理论学习宣讲和新媒体传播技术相结合,发挥网络覆盖面广、内容更新快、形式多样、学习时间灵活等优势,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学习行动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青年中入耳入心。
(二)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
团学组织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主题,积极通过学习座谈、宣讲交流、理论研讨、征文比赛、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寒暑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至少集中开展1次“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线上编创推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鼓励我院团学组织各部门、各支部积极创作生产思想主题鲜明、青年喜闻乐见的图文、漫画、短视频、H5等网络文化产品。
(三)开展“时代青年说”——“百生讲坛”系列活动
1.活动内容
(1)示范巡讲活动。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通知要求(见附件2),组建校院“百生讲坛”巡讲团,开展示范巡讲活动,巡讲团成员由2017年度“百生讲坛”省级优秀主讲人决赛选手组成,学院可邀请省级优秀主讲人开展院级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优秀主讲人评选。学院围绕主题开展院级“百生讲坛”演讲比赛或大讨论等活动,推选院级优秀主讲人参与校级比赛(校级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3)活力团支部竞赛。广泛发动基层团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开展活动,拟面向全院基层团支部(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项目团支部等)遴选出院级“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推荐至校级并向团省委推荐参与省级“活力团支部”评选。
2.推进步骤
(1)组织发动(5月18日前):学院团委(团总支)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下发“百生讲坛”活动通知,面向基层团支部进行广泛发动,并于5月18日(周五)12:00前将活动动员情况发送至工作邮箱。
(2)活动实施(5月18日-10月30日):学院团委(团总支)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开展“百生讲坛”院级优秀主讲人遴选和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校团委举行“百生讲坛”系列活动校级选拔赛,并推送优秀主讲人、活力团支部参与省级遴选活动,校级竞赛活动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3)巩固推广(10月30日-12月14日):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前期活动开展情况,制作开发“百生讲坛”文集、微视频、H5页面等文化产品进行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要求。各团支部与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青年大学习”活动,尽快对照制定学院的活动开展方案,落实推进各项任务要求,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时间进度,在校团委统一部署下,严格按既定时间计划安排系统推进,在部署开展工作时,鼓励各支部结合专业特色,自主设计开展多样活动。
(二)注重全员参与。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求,做好活动的贯穿融入,注重各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全参与,将“青年大学习”与“四进四信”“百生讲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我的中国梦”“与信仰对话”等活动结合起来,按照校、院、班级团支部分层分类推进实施。
(三)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利用学院团属网络阵地、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活动方案、展示活动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宣传产品,设计开发一批党团知识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团员先进性建设、团员意识教育和仪式教育的线上线下产品和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确保学习效果。校团委负责活动的统筹部署和督促指导工作,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对本院团学组织、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参与活动全过程的推进落实,确保学习活动的效果质量。团学组织、各团支部具体负责活动的计划和安排,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全面记录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学院“新时代青年讲习所(学习社、研习社)”创办情况、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百生讲坛”组织动员和开展情况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至校团委。
附件: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必威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